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海南省物价局关于130手机资费的批复

海南省物价局关于130手机资费的批复
(琼价工字[2000]28号 2000年2月2日)


中国联通海南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开展“旅游顾问”服务的请示》(联通海南经字[2000]31号)收悉。经研究,同意你公司开展130“旅游顾问”项目,现就其资费批复如下:
  一、通话费:双向收费,不另收基本费,市话0.50元/分钟,其它资费按国家标准执行,SIM卡费50元/张(客户退卡时退款)。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