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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物价局关于正式核定消防(供水)设施检验测试维修保养收费标准的批复

天津市物价局关于正式核定消防(供水)
设施检验测试维修保养收费标准的批复
(津价房地[2000]33号 20000年1月12日)


天津安津消防设施检测维修服务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申报(建筑消防设施检验测试维修保养收费标准)转为正式收费标准的请示》收悉。经我局重新审定,现将正式收费标准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在对外承揽消防设施检测维修保养业务中,本着“自愿有偿”的原则,收取费用。具体收费标准是:
  (一)消防(供水)设施检验测试收费标准见附表。部分检测收费标准做如下调整:
  线型感温探测器检测收费标准由原来每十米18元调整为8元;自动喷水灭火泵房和消防泵房(含控制柜、线路、水泵等)分别由原来每套1600元调整为1200元。
  (二)消防设施维修保养收费标准由你公司根据市场情况协商议定。
  二、消防设施检测维修保养收费属经营性收费,纳入经营性《收费许可证》管理,执行明码标价制度。你公司每年一月底前将收支情况报市物价局接受年检。
  三、你公司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收费标准和范围收费。对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等价格违法行为,由价格监督检查机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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