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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物价局关于新乡市2000年度公有住房租金标准调整意见的批复
河南省物价局关于新乡市
2000年度公有住房租金标准调整意见的批复
(豫价房字[2000]038号 二000年一月二十四日)
新乡市物价局:
你局《关于新乡市调整2000年度公有住房租金标准的报告》(新价房[1999]181号)收悉。根据国务院国发[1998]23号《关于
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
》,为进一步推进公有住房改革,加快租金改革力度,经研究同意:
新乡市公有住房租金自2000年7月1日起由现行平均标准1.06元/平方米调整为使用面积1.20元/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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