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关于梧州市机动
车辆安全技术检测站检测收费问题的批复
(桂价经字[2000]33号 二000年元月二十七日)
梧州市物价局:
你局《关于梧州市机动车辆安全技术检测站申请机动车安全检测收费的请示》(梧价报字[2000]02号)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梧州市机动车辆安全技术检测站在开展机动车辆安全性能检测业务时,按附表规定收取检测费。
二、对初检不合格的车辆复检,可按附表规定标准收取不合格项目的复检费,但第三次及以后的复检不能再收费。
三、洗车费。大车每辆8元,小车每辆5元,三轮摩托车每辆3元,二轮摩托车每辆2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