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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劳动厅关于印发《职业技能鉴定国家题库陕西省分库运行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第五条 国家题库陕西省分库按统一管理、规范运作、优质服务的原则进行运行管理。

第二章 国家题库陕西省分库的职责与功能

  第六条 职业技能鉴定国家题库陕西省分库运行管理办公室负责全省社会通用职业(工种)鉴定题库的运行管理,其主要职责是:
  (一)制订并落实陕西省分库在全省运行的政策。
  (二)组织陕西省分库的运行,并负责质量控制。
  (三)在部中心的指导下,承担陕西省分库试题资源的开发和更新改造工作;
  (四)配置和管理陕西省分库的设备与工作人员。
  (五)接受部中心的业务指导和质量监督。
  第七条 陕西省分库功能:
  (一)为本省提供陕西省分库通用职业(工种)的试卷服务。
  (二)在本省按有关规定发行陕西省分库配套资料。
  (三)参与国家题库网络管理与技术信息交流。

  第三章 试卷服务

  第八条 凡申请使用陕西省分库试题的单位,按规定程序和隶属关系,须填写统一印制的鉴定(考核)试卷申请单一式三份,于考前20天报省试题库运行管理办公室审批。为便于题库有效运转,每次鉴定同一工种的人数要相对集中。对于偏远地区不能前来中心办理用卷申请的,可通过传真向运行管理办公室申报。取卷采用自取和邮递方式。
  第九条 省题库运行管理办公室对经过批准使用陕西省分库试题的单位,从题库中抽取试题;并印制试卷。试卷按绝密级保管,由试卷使用单位指定人员签名领取并保管,考前15分钟交监考人员拆封。泄密者要追究其个人及鉴定机构负责人责任。

第四章 质量监督

  第十条 国家题库陕西省分库的运行质量接受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省劳动行政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十一条 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负责对本省各鉴定机构 (及单位)使用题库试题情况及组织鉴定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并与对各鉴定机构的年检相结合。   第十二条 地方分库运行接受社会监督,省劳动厅建立举报制度,对检查违反题库运行管理和试卷使用有关规定等问题,要严肃查处。情节严重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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