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物价局关于农网改造中向农民收费的有关规定
(津价工[2000]39号)
天津电力公司,各区、县物价局:
根据《
国家计委关于进一步做好城乡用电同价工作的通知》(计价格(1999)1024号)精神,经认真调查研究,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对农网改造中向农村居民收费的有关事项规定如下:
一、为减轻农村居民负担,对农村中现已安装使用的电能表、表箱等,经统一校验,凡符合国家计量标准的应继续使用,不得强制农村居民更换购买新电能表。对需要更换电能表的,可由电力部门统一购置,但必须通过公开招投标并经物价部门审定价格后,方可向农村居民收费。
二、按照国家计委关于从严从低核定涉农收费标准的规定,通过公开招投标,并经市物价局审定,天津电力公司计量中心统一购置的电能表价格为:
哈尔滨电表仪器股份公司生产的DD101型5(10)A单相机械表每只85元;
天津三达电气有限公司生产的DD49型5(10)A单相机械表每只84元;
杭州华立集团有限公司生产的LD685(20)A单相交流感应式长寿命电能机械表每只125元。
上述表型,农村居民可自愿选择,其价格为最终价格,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以任何名义或理由乱加价。
静海、武清、宝坻和宁河县农网改造中购置的电能表,可参照上述规定,经过公开招投标,报县物价局审定价格并报市物价局备案。
三、从我市农村的实际情况出发,对农网改造中安装的电能表表箱收费标准不作统一规定,具体收费标准由市物价局和有关区县物价局分别按照保本的原则,从严从低核定。
经市物价局审定,天津电力公司直接供电的塘沽、汉沽、大港区以及新四区、蓟县,在农网改造中,需安装天津申特高新技术开发公司生产的ZF-II型塑料表箱收费标准为每个56元。其它材质或类型的电能表表箱收费标准,按照上述规定由当地区县物价局审定,并报市物价局备案。
四、按照国家计委规定,在农网改造中,农村居民电能表以下的表后入户线等电力器材原则上由农村居民个人负担,电力部门可按照实际采购价格据实收费。为了防止加重农村居民负担,对农村居民电能表以下的表后入户线等电力器材规定最高收费标准为30元,其中:2P16A刀闸和2P32A刀闸的最高收费标准每只为8元;对农村居民每户收取的农村电能表以下表后入户线等电力器材的最高收费标准不得超过22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