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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同意德化等车辆通行费征收站移址的批复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
同意德化等车辆通行费征收站移址的批复
(闽政办[2000]30号 2000年2月15日)


泉州、南平、三明、龙岩市人民政府:
  泉政(1999)文50、160、187号、泉政办(1999)223号、南政(1999)综247号、329号、330号、明政(1999)文59号、龙政(1999)综204号文悉。经省政府研究,同意德化等车辆通行费征收站移址,具体批复如下:
  一、省道103线德化通行费征收站由原址移至省道103线193K处,双向收费。
  二、晋江安海通行费征收站由原址移至泉州南环-晋江嘉福至围头线路上的罗山镇郭厝路段,实行单向收费。
  三、泉州顺济桥通行费征收分站由原址迁至顺济新桥征费,双向不重复收费。
  四、顺昌禾口通行费征收站由国道316线240K+100处迁至国道316线235K+900处,双向不重复收费。
  五、建瓯七里街通行费征收站由国道205线2069K处迁至国道205线2071K+600处,双向不重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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