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
同意德化等车辆通行费征收站移址的批复
(闽政办[2000]30号 2000年2月15日)
泉州、南平、三明、龙岩市人民政府:
泉政(1999)文50、160、187号、泉政办(1999)223号、南政(1999)综247号、329号、330号、明政(1999)文59号、龙政(1999)综204号文悉。经省政府研究,同意德化等车辆通行费征收站移址,具体批复如下:
一、省道103线德化通行费征收站由原址移至省道103线193K处,双向收费。
二、晋江安海通行费征收站由原址移至泉州南环-晋江嘉福至围头线路上的罗山镇郭厝路段,实行单向收费。
三、泉州顺济桥通行费征收分站由原址迁至顺济新桥征费,双向不重复收费。
四、顺昌禾口通行费征收站由国道316线240K+100处迁至国道316线235K+900处,双向不重复收费。
五、建瓯七里街通行费征收站由国道205线2069K处迁至国道205线2071K+600处,双向不重复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