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加大财政对外贸发展的扶持力度
1、建立宁波市外贸发展资金,今年市级财政安排2900万元。外贸发展资金主要用于支持扩大出口规模、调整出口结构、拓展出口市场、降低出口风险、培养外贸人才、建设信息网络等方面。
2.、对市本级企业出口机电产品、服装、出口规模超基数及全市范围内各类企业出口高新技术产品予以出口贴息。
3、推动全市有条件的各类企业参加各类交易会、博览会,考察市场,推销产品。在外贸发展资金中今年安排500万元,专项补贴全市各类企业境内外参展促销活动,出口参展的补贴范围要进一步扩大。
4、帮助企业开拓市场降低经营风险。对全市各类企业投保出口信用险的保费支出按一定比例予以贴补。市有关保险公司对外贸出口信用险实行优惠费率。
5、鼓励企业到国外创品牌,扩大品牌产品出口。对市属企业到境外新注册商标,凡逐国注册的每起补贴人民币3000元;凡按马德里协定注册手续办理多国注册,一次性在五个以上国家注册的,补贴人民币5000元。对在国外注册的全市纺织服装品牌商品出口额达到一定规模的实行奖励。
6、支持全市各类出口企业积极参加今年度纺织品被动配额招标,对积极参与纺织品被动配额招标的企业予以适当奖励。
(二)大力推进各类企业开拓国际市场
1、切实推进全市各类企业获取自营进出口经营权。积极推进有条件的国营、集体生产企业实行进出口经营权登记备案制,大力鼓励个私企业申报自营进出口经营权。
2、鼓励获权企业早出口、多出口。当年批准进口经营权且有出口实绩的企业,出口机电产品在20万美元以上、规模出口50万美元以上的,继续享受贴息政策。
3、采取有力措施,加大出口宣传促销力度,支持外经贸信息化建设。建立宁波市网上出口商品库,通过各种媒体对该网站进行有效宣传,采取补贴办法吸引更多企业加盟宁波进出口商品网上交易会。继续免费为出口重点企业建立英特网网站,中小企业建站费用减半收取,并对已上网的企业网站维护费给予适当补贴。
(三)积极扶持高新技术产品出口
1、市外经贸委会同科委等有关部门尽快制定《宁波市高新技术产品出口目录》,确定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和重点产品。
2、抓紧培育一批重点高新技术产品出口企业,促进中坚力量形成。充分发挥开发区、保税区科技创业园和宁波科技园区的优势,建立高新技术企业孵化基地。积极申请成立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3、金融部门要扩大对高新技术产品的出口信贷,为高新技术产品和成套机电产品出口企业提供投标、履约、预付金等多种保函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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