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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物价局关于制定昆明市合作建房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

云南省物价局关于制定昆明市合作建房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
(云价房发[2000]33号 二000年二月一日)


昆明市物价局:
  你局《关于昆明市合作建房服务收费标准的请示》(昆价房地[1999]300号)收悉。为了加强昆明市合作建房管理工作,规范收费行为,经研究,现将昆明市合作建房服务收费标准的有关规定通知如下:
  一、昆明市合作建房服务费按项目投资额的2.5‰收取(已含表格费等一切费用开支)。其它退社违约金依据双方签约合同办理。
  二、昆明市合作建房服务收费标准确定后,应该遵照“既收费又服务的原则”认真做好工作。同时严格执行物价政策,有问题及时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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