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本篇法规已被: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北京市中、小学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等五项规章的决定(发布日期:2010年5月6日,实施日期:2010年5月6日)废止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北京市城市绿化条例>罚款处罚办法》部分条款的决定
(1997年12月31日)
现发布《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北京市城市绿化条例》罚款处罚办法>部分条款的决定》,自1998年1月1日起施行。《
<北京市城市绿化条例>罚款处罚办法》依照本决定修正后,汇编重新公布。
市人民政府决定对《
<北京市城市绿化条例>罚款处罚办法》的部分条款作如下修改:
1、删去第六条、第七条。
2、删去第十一条第一项中的“或移植”。删去第二项。
3、增加一条作为第十条:“违反《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擅自移植树木的,由城市绿化管理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