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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人民政府批转省农业厅等部门关于辽宁省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实施意见的通知

  全省重点完善现有7大类(粮食、畜产品、水产品、林产品、水果、特产品、蔬菜)20个批发市场,同时搞好部分批发市场的改建、扩建工作。要加强对现有农产品批发市场的管理,使其规范化运行。搞好城乡农产品零售市场建设和管理,加强农产品储藏、运输、加工、分类、包装等市场配套设施建设。完善农产品出口政策,鼓励省内具有国际比较优势的农产品出口创汇,开拓国内市场,提高优质农产品市场占有率。同时,加强对进口农产品的管理,打击不法行为,保护省内优质农产品生产和流通。在重点搞好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的同时,适当加快发展技术、金融、人才等要素市场,优化生产要素配置,促进农产品市场的发展和农村产业结构调整。
  (五)加强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
  积极发展各类中介组织,通过中介组织的桥梁纽带作用,将千家万户的农民引向市场。大力发展专业协会、研究会、产销服务队伍,培育批发商和代理商,发展以基层供销社为依托的专业生产合作社,为农产品产销提供服务。健全市场交易法规,建立良好的市场秩序,有效调整交易各方的经济关系,保护其合法权益,保证农产品顺畅流通。加强农村信息体系建设,加快全省农村电子信息网络工程建设,争取在2至3年内省、市、县实现信息联网;建立县信息终端站,并把触角伸向乡、村和专业生产大户,对农业生产和农产品流通等实行网上指导,重点是开展农产品供求信息方面的服务。加快农业地方标准化的制定和修订进度,建立并完善包括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在内的农业标准体系。
  (六)加大资金投入力度
  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要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建立以国家投资为引导、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多元化农业投资机制。大力调整资金投向,保证建设重点,扶持优质高效农产品生产和精深加工。要搞好全省农业“3655”节水灌溉二期工程建设,切实将有限资金用于发展优质高效农业项目,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要继续加大农业综合开发力度,调整资金投向,保证重点,把项目区办成优质高效农业的示范区,发挥其在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中的带动作用。要围绕产业结构调整,搞好农机配套,提高农业装备水平,为发展优质高效农业提供保证。要积极引进利用外资,发展农业高新技术项目。各级金融机构要合理调整贷款结构,集中资金扶持重点项目。农业银行、农村信用社对从事优质农产品生产、加工、储藏、保鲜、运输的龙头企业和专业生产大户,要重点给予贷款扶持。要创造宽松环境,积极引导民间资本向农业投入。
  (七)切实加强对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工作的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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