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集体研究原则
厅机关所有资质审批工作,一律实行集体研究。凡提交处务会或厅长办公会讨论的有关单位资质问题,手续必须完备,材料必须齐全,程序必须完善。处务会及厅长办公会集体研究资质审批工作时,必须实行民主集中制,坚持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不能一个人说了算,尽量使决策民主化、科学化。处务会和厅长办公会都要做好会议记录。每项资质的主管处室(或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对所管理的资质负第一责任人的责任。
(四)政务公开原则
资质审批工作要坚持政务公开原则。内容是:
1、公开标准,即公开部、省在资质管理方面的各项具体标准;
2、公开办事程序,即详细公开资质审批过程中的程序;
3、公开办事结果,即向社会公开审批结果,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4、其他需要公开的事项。
各有关处室和部门要把有关标准、程序等进行装帧,置于办公室醒目处或挂于办公室外走廊墙壁上,以方便群众查阅。
(五)严肃查处原则
在资质审批工作中,严禁利用服务之便“吃、拿、卡、要”,严禁搞人情交易,一经发现,务必严肃查处。厅机关和有关部门工作人员凡在资质管理工作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要调离资质管理岗位,并责令写出书面检查,取消其评先资格。情节严重的由纪检监察部门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对于在资质申报中有弄虚作假等违纪违规行为的单位,一经查实,也要坚决处理。依法给予取消其申报资格、吊销原有资质等处罚。每项资质一般每年进行一次年检。年检中发现的问题也要依法给予严肃处理。
三、转变工作作风,严格依法行政
在资质管理工作中,要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切实提高工作效率。专题研究资质审批的厅长办公会议,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厅机关各处室和有关部门在审核企业申报材料时,要认真调查研究,主动深入基层进行明查暗访,了解申报单位的真实情况,不能仅仅依靠申报材料做出审批结果。要注意工作方法,改进工作作风,对来厅办事人员要热情、周到,摒弃“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恶劣作风。要把加强资质管理作为“三讲”整改的重要任务切实抓紧抓好,抓出成效。资质审批工作中,要依法行政,严格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办事。对违规单位处罚(处理)时,主管处室或部门要商政策法规处,严格按照法律程序下达处罚(处理)决定书。厅机关工作人员要严于律己,坚决执行关于国家公务员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严格保守秘密,不得向有关单位暗示或透露审批细节。在资质审批管理中任何一个环节发生了问题都要层层追究责任。厅纪检监察部门负责资质管理的监督工作,并认真受理群众举报。举报电话设在厅纪检监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