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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减灾规划(2000-2010年)的通知

 根据珠江三角洲城市群密集的特点,争取地面风、雨量分辨率平均站距加密到10公里,温度和湿度达20公里,重点镇达56公里;设置风廓线仪和闪电定位仪。
  4.建立较完善的城市气象服务系统。
 建立更加密集的气象灾害监测网络(遍及商业区、工业区、水库、河流、重点工程等),提高气象信息采集频率(05-10小时一次),市区全部现场资料采集或预警信息传送到用户均在10分钟内完成,灾害预报准确率高于区域预报准确率。具有1小时内提出或更新或重新确认的预警能力。并建立多媒体服务分发系统,使天气预报图、文、声、像并茂,为各类用户快速提供气象灾害预警信息服务。珠江三角洲经济区各市、县和乡镇,实现全天候服务。
  5.建立气象科技兴农服务体系。
 根据不同的地理纬度、高度、坡度和气候带类型,布设地面气象监测站,引入卫星遥感和地理信息系统等高新技术,对丘陵山区气象状况进行立体的、动态的监测,建立农业气候资源和农业信息数据库。开展气象减灾科学技术研究,加快建设省-市-县-镇(乡)农业气象科技服务网络,开展农业综合服务。
  (三)大力开展水土保持和植树造林工作
 提高我省防御各种自然灾害的能力,关键是要维护生态平衡,继续做好水土保持和植树造林工作。
  1.水土保持小流域综合治理工作。2000年-2010年对现有的8400平方公里未治理的水土流失面积优先进行治理;对经初步治理的3120平方公里水土流失面积进行维修加固,将防御标准提高到20年一遇,使河流泥沙比1999年减少20%以上。修建谷坊106万座,拦沙坝135座,梯田84万亩,沟洫1690万米,共需完成土方5075万方,石方1106万方;营造水保林403万亩,经济林果160万亩,种草42万亩,封育治理504万亩。同时要切实加强全省的水土保持预防监督、监测工作,建立起全省的水土保持信息管理系统和预防监督体系,抓紧抓好水土流失监测网络建设工作。对生产建设中造成水土流失的项目进行清理,逐项建立档案,完成建设单位和个人必须履行《水土保持法》的有关职责,对新上的生产建设项目严格按《水土保持法》的有关规定立项审批,控制人为水土流失的蔓延。
  2.沿海防护林(治沙)工程。建设重点是沿海基干林带,建立起林种、树种结构合理的多林种、多树种、多功能、多效益的防护林体系,达到海岸前沿基干林带合拢,沿海特殊保护林带完整,适宜营造农田林网的地段全部绿化,宜林“三荒“绿化率在90%以上,沿海第一重山林种树种结构趋于合理,林区防护效益不断提高。 3.沿海滩涂红树林工程。红树林是海湾河口地区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对维护海湾河口地区的生态平衡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除保护好现有红树林面积221万亩外,在2005年前新造林553万亩,分二期完成。
  4.东江、北江、西江、韩江流域生态公益林体系工程。我省东江、北江、西江、韩江流域生态公益林建设总体目标是:逐步恢复我省地带性的常绿阔叶林,建成以阔叶林为主,多树种、多层次、稳定的森林生态系统。森林覆盖率由585%增加到597%,郁闭度达07以上,生态公益林功能好、中的占90%以上。
  5.平原绿化(城市林业)工程。规划在2000-2010年,使我省平原地区的森林资源持续、稳定增长,林种树种结构布局趋于合理,全省平原地区的森林覆盖率达到28%,路、沟、渠和适宜造林的农田林网地段全部绿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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