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工程体系
尽快做好现有水利工程特别是水库、海堤、城镇排涝、大江大河干堤等的除险加固和安全达标工作。
(1)小型水库的除险加固。据统计,全省现有小型水库6416宗,其中小(一)型水库1401宗、小(二)型水库5015宗。目前存在不同程度安全隐患的有5857宗,其中安全隐患较为严重急需处理的有2337宗。为确保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必须做好这些水库的除险加固工作。对存在不同安全隐患的小型水库,需要分期分批进行除险加固,各级政府应予以高度重视,用5-8年时间全面解决小型水库安全隐患问题。
(2)沿海堤围的安全达标建设。广东大陆海岸线3368公里,建设有1020条不同大小的海堤,捍卫着众多的人口、耕地、城镇和大批的财产安全,在防御台风及其暴潮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大多数的海堤标准都较低,较重要的海堤也只能防御8-10级的台风及其暴潮,小的海堤标准更低。今后10年,要按50年一遇的设计标准,完成沿海堤围的安全达标工作。
(3)兴建防洪水利工程。广东现有的防洪工程除东江外,另外几大江河和许多中小河流目前还没有兴建控制性的水利工程,随着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要有计划地兴建控制性的防洪工程,特别是流域性防洪工程。要加快飞来峡、大河水库等在建防洪工程建设,使飞来峡和大河水库分别能有效地控制北江、漠阳江的部分洪水。同时,在西江上游和省内部分中小河流要尽早规划兴建较大的控制性防洪工程,如龙滩水库(总库容2728亿立方米,其中防洪库容70亿立方米)和大腾峡水库(防洪库容214亿立方米)等。
(4)建设蓄水和引水抗旱工程。我省粤西、粤东、粤北等地区经常发生严重的干旱,要做好解决干旱问题的长远规划,建设足够的蓄水工程和引水工程,对本流域水源不足,则采取有计划跨流域水量调度;搞好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发展节水农业,并利用先进的抗旱技术,解决易旱地区的干旱问题。
(5)加快江河整治。应按新的要求和标准,并结合水质、环保、生态等因素继续进行江河整治,特别是要抓好珠江八大口门整治工程。继续贯彻《
水法》、《
水土保持法》、《
防洪法》、《
河道管理条例》,抓好清理河道违章建筑物,严禁乱采河砂,划定采砂范围和允许采砂量,确保河道行洪畅通。
(二)加强气象减灾工作
提高对灾害天气的综合监测水平和预报能力,保证气象灾害监测、预报、警报信息准确、快捷地到达各类用户,为实现我省现代化建设提供气象保障。
1.尽快建成“广东省中尺度灾害天气监测预警系统”。该系统分为五个分系统,包括:
(1)探测分系统。(2)计算机和信息网络分系统。(3)信息加工和预警产品制作分系统。(4)服务分系统。(5)技术保障分系统。
2.加强海洋气象灾害监测能力和珠江三角洲经济区气象服务能力。
以“广东省中尺度灾害性天气监测预警系统”为依托,布设60-80个强风监测自动站,使监测台风大风能力从40米/秒提高到60米/秒以上。在沿海设置5个海洋气象台,建立海洋气象灾害预警系统和评估系统,增强对海上强风、热带气旋、风暴潮等海洋气象灾害的防灾能力。同时,建立全国最先进的珠江三角洲经济区气象减灾示范工程。
3.建立一个高密度、高分辨的立体监测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