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广东省减灾规划(2000-2010年)的通知
(粤府办[2000]10号)
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府直属有关单位:
《广东省减灾规划(2000-2010年)》业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000年二月十七日
广东省减灾规划(2000-2010年)
我省自然灾害频繁,进一步做好减灾工作,促进社会经济稳定发展,总结以往减灾工作的经验和教训,明确今后我省减灾工作的指导方针、主要目标、任务和措施,十分重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减灾规划(1998-2010年)》,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我省中长期减灾规划。
一、自然灾害及减灾工作基本情况
(一)自然灾害概况
我省地处热带、亚热带季候风区,水旱风灾害频繁。每年春夏的强对流天气以及前汛期暴雨洪涝灾害和7至9月后汛期的台风灾害,在我省最常见。低温冷冻、干旱、地震、森林火灾、生物灾害等也常发生。频繁而严重的自然灾害给我省工农业生产和人民生命财产造成巨大的损失。
1.台风。我省平均每年有4个台风登陆(占全国的40%),多的年份高达7个,有的年份全部登陆广东。据统计,1949-1994年的46年中共有163个台风登陆广东,平均每年354个,占每年登陆我国台风总数首位,是气象灾害中的“首恶”,约占总损失的50-60%以上。
2.暴雨洪涝。每年强对流天气和前汛期的暴雨洪涝经常造成严重灾害。
3.低温冷冻。每年9月下旬至翌年3月全省有多次程度不等的低温冷冻天气。
4.干旱。我省每年11月至次年6月,有的地方因降雨偏少而发生干旱。建国以来,全省每年受旱面积一般在十几万至几十万公顷,受旱面积在100万公顷的年份有6年。
5.地震。我省地处东南沿海地震带,历史上多次发生强烈破坏性地震,自1067年以来47级以上破坏性地震58次。1600年汕头南澳70级地震、1918年汕头南澳73级地震、1962年新丰江水库61级地震、1969年阳江64级地震,都造成人员伤亡和巨大经济损失。
6.水土流失灾害。我省每年流失土壤约6200万吨,合计流失有机质46万吨,全氮26万吨,全磷08万吨,全钾58万吨。许多花岗岩、紫色砂页岩侵蚀区土壤流失殆尽,母质、母岩裸露。水土流失70%左右的泥沙在上游堆积和沉淀,不但直接压埋农田,淤积山塘水库,影响灌溉;还严重淤积河道,影响水上交通。
7.森林火灾。我省森林火灾常有发生。建国以来,全省共发生山火67488次,受害森林面积1164万公顷。
8.生物灾害。近10年来,农业病虫鼠害年发生面积(1996年为例)1133万公顷次,损失粮食15万吨左右。赤潮对水产影响也很大。广东的自然灾害具有发生频率高、受灾范围广、成灾强度大、灾害时间长、群发性显著等特点。进入90年代,广东因灾损失每年超过100亿元,比50年代年均损失多几倍,其中1993-1997年年均损失近180亿元。自然灾害严重威胁着广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制约着国民经济和社会的发展。
(二)主要减灾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