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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我省国有重点煤矿分离企业办社会职能的实施意见

  国有重点煤矿分离办社会职能,必须以邓小平“三个有利于”的思想和党的十五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精神。一是要坚持实事求是原则。分离企业办社会职能应当从几十年来煤炭企业办社会的实际和当地政府接收能力的实际出发,以达到既为企业减轻负担使企业轻装上阵,又要让地方政府能够活化这些“负担”,不给地方经济发展造成太大拖累。二是要坚持循序渐进原则。分离企业办社会职能不能摘“一刀切”或一哄而起,必须坚持量力而行,先易后难,先试点后铺开,有序推进。要做到成熟一个分离一个,成熟一个行业,分离一个行业,尽可能减少分离过程中的不稳定因素。三是要坚持创新原则。要解放思想,积极探索分离企业办社会职能的新思路、新途径。要把分离企业办社会职能与地方经济、政治、文化的总体发展结合起来;与企业深化改革,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结合起来;与合理配置资源,集中使用人力、物力、财力,完善市场机制结合起来。总之,要通过分离企业办社会职能,有力地促进国有重点煤矿的解困和地方经济、文化及各项事业的发展。
  三、具体工作措施
  (一)关于分离企业办学校。
  据初步统计,4个国有重点煤矿共有各级各类学校170所,现有在职职工12109人,离退休人员5726人,年费用支出1.32亿元(不包括各种暗补)。从调查情况看,分离企业办学的条件已基本成熟。一是4个矿务局在分离企业办学问题上的态度都比较积极,一致要求将所办各级各类学校的管理、人员、资产等一次性移交地方政府,并愿意继续支付3年的办学费用;二是双鸭山、鹤岗等地方政府也曾有过为企业解困,接收矿务局学校的想法;三是在一个区域内重复办学,造成了大量的人、财、物的浪费,集中办学有利于合理配置资源,提高教学质量。我省对国有重点煤矿实施分离企业办社会职能可以首先在解决企业办学问题上取得突破。
  1、由国有重点煤矿服务指导组与双鸭山市政府和双鸭山矿务局联合组成分离企业办学工作推进组,进行试点,2月中旬开始实地工作,对双鸭山矿务局的办学情况及双鸭山矿务局分离企业办学以后对地方财政和地方经济发展产生的影响进行深入的调查、核实,进一步摸清底数。在周密、详实调研和充分听取双鸭山市政府、矿务局双方意见的基础上,于今年4月拿出具体的分离企业办学实施方案和政策规定,报省政府批准后实施。鸡西、鹤岗、七台河3市的政府和矿务局在国有重点煤矿服务指导组的指导下,组成联合调查组于4月末之前对煤矿办学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并形成分离企业办学的实施意见。总的要求,鸡西、鹤岗、七台河3市分离企业办学工作必须在暑假期间完成,在此之前要做好一切准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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