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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物价局关于调整洛阳炼油实验厂计划内液化气出厂价格的批复

河南省物价局关于调整洛阳炼油
实验厂计划内液化气出厂价格的批复
(豫价工函字[2000]14号 二000年二月二十八日)


洛阳石化工程公司炼油实验厂:
  你厂报来的《关于调整计划内液化气出厂价格的请示》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由于近期国内原油价格与国际原油价格接轨,国内原油价格上升幅度较大,致使石油产品成本增加较多。根据国家计委计电[2000]4号《关于整顿成品油价格秩序调整成品油价格的通知》精神和中石化集团公司的意见,同意你厂计划内液化气出厂价格调整到2200元/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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