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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关于八桂通业务资费的批复
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关于八桂通业务资费的批复
(桂价经字[2000]74号 二000年三月六日)
广西移动通信公司:
你公司“关于八桂通业务资费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现对移动电话“八桂通”业务资费标准批复如下:
一、
入网费:按“本地通”入网费标准执行;
二、
月租费:25元/月;
三、
本地通话费:0.20元/分钟;
第 [1] 页 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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