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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人民政府批转省经贸委关于2000年福建省国有企业改革与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

  (四)加快中小企业服务体系的建设。在有条件的城市为中小企业开展技术孵化、政策咨询、人才培训和企业经营诊断等服务。要稳步推进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的建设试点,强化担保机构的内部监督机制,加强政府对担保机构的监管。出台《福建省中小企业发展条例》。制定《福建省建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的试点意见》,根据先试点后推广的原则选择部分有条件的县(市)先行试点。
  三、抓“促国有经济布局调整、促国有企业战略重组”城市试点工作
  遵循“有进有退,有所为有所不为”的原则,选择若干城市进行“促国有经济布局调整、促国有企业战略重组”的“双促进”试点。试点的内容是:
  (一)制定产业布局调整规划,退出一批。重点是对供过于求、没有销路、没有效益的产品进行限产、压缩、调整、淘汰,对长期亏损、扭亏无望或资源枯竭的企业,以及浪费资源、技术落后、质量低劣、污染严重的企业实行限期破产、关闭。
  (二)制定企业重组规划,重组一批。重点促进林纸、林板结合,电冶结合,电化结合,通过资源开发与深度加工的结合,上下游产品的联系,横向系列产品的兼容,实现存量资产重组,发挥现有重点企业的生产能力和潜在优势。
  (三)制订产业升级规划,扶持一批。对具有核心竞争能力又有扩张需求的企业进行重点改造扩建,通过资源配置性的重组,实现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的联合,形成企业新的竞争优势。
  (四)出台相应政策予以扶持。对试点城市,优先安排符合条件的兼并、破产和债转股项目,优先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上市或发行企业债券;建立结构调整和创业投资专项资金,用于实现产业升级的投入;建立解除劳动关系专项资金,用于解决国有企业职工解除劳动关系。
  四、全面推进现代企业制度建设
  (一)我省列入全国520户重点企业的11户企业要全面完成规范化公司制改制;尚未改制的国有大中型工业企业,也要通过多种形式进行改组改制,实现产权多元化(未改制企业名单附后)。
  (二)加快建立国有资产管理、监督和营运体系,解决出资人缺位问题。制定《关于我省国有资产管理、监督与营运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加快构筑以省、地两级营运机构为主的营运体系,完善监督机制,理顺政府对投资机构、投资机构对所投资企业的关系,建立政府对授权投资机构派出稽察特派员、授权机构对所属子公司、控股公司派出财务总监的监督管理模式。
  (三)积极试行年薪——期权奖励办法,突破分配制度的难点。尽快出台《关于在部分企业实行经营者年薪——期权奖励制的试行意见》,在部分省属重点企业中先行试点,取得经验后逐步在全省具备条件的企业推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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