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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人民政府批转省经贸委关于2000年福建省国有企业改革与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

福建省人民政府批转省经贸委关于2000年
福建省国有企业改革与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
(闽政[2000]文71号)


宁德地区行政公署,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省经贸委《关于2000年福建省国有企业改革与管理工作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福建省人民政府
                          二000年三月一日

2000年福建省国有企业改革与管理工作意见


  2000年是我省实现国有企业改革和脱困三年目标的最后一年,也是实施国有企业跨世纪改革和发展战略的关键一年。全省企业改革和管理工作要紧紧围绕贯彻落实党的十五届四中全会决定和省委六届十一次全会决议精神,加大国有经济布局的战略性调整和国有企业重组的力度,全面完成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的分离工作,进一步推进国有大中型企业建立和完善现代企业制度,积极探索国有资产管理、监督和营运的有效形式,深化企业内部分配制度、用工制度改革,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加强和改进企业管理,实现三年改革和脱困目标。要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努力实现国有工业企业三年脱困目标
  (一)到2000年末,国有及国有控股大中型工业亏损企业要实现2/3以上扭亏,亏损面控制在20%左右,企业经营状况明显改善。对列入国家脱困考核范围的脱困责任企业通过实施破产、兼并、改制、改组等方式,实行分类指导,逐户脱困。
  (二)按照国家产业政策导向,做好企业布局和结构的战略性调整,采取关停并转、减员增效等方法,从根本上消灭长期经营性亏损企业,使机械、冶金、化工、轻工、纺织、建材、电子、医药等行业整体扭亏为盈或增加盈利。重点抓好军工行业的脱困工作。
  二、继续放开搞活中小企业
  (一)继续放开搞活国有中小型工业企业。目前仍未实行改革的小企业,除部分自来水供应、监狱管理系统等特殊企业外,继续通过发挥民间资本的作用,大力发展混合型经济等各种行之有效的形式放开经营,盘活国有资产存量。
  (二)加快事业编制企业化管理单位的改革。结合政府机构改革和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加快事业单位和企业单位社会保险的接轨,推进“事业单位企业化管理”和“企业单位参照事业管理”的中小企业的放开经营。
  (三)积极推进商贸中小企业的放开搞活。加快商品零售业、服务业、餐饮业、储运业中国有资本退出的步伐。在中心城市,重点扶持一至两家有较大规模和经济效益的国有批零企业,并对其进行规范化股份制改造。要引导商贸企业以市场为导向,适时调整、改革经营方式和经营结构,发展连锁经营,建立配送中心,实施贸工农一体化,更新传统的业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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