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物价局关于移动电话临时优惠入网问题的批复
(浙价费[2000]78号 二000年三月七日)
浙江移动通信有限责任公司、中国联通浙江分公司:
你们《关于近期促销优惠活动资费申请报告》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为结合即将开展的“3.15”消费者权益日服务活动,同意你们对在2000年3月10日至3月20日期间新入网的移动电话入网费实行优惠,其中省移动公司经营的移动电话入网费优惠期间标准调整为200元/户,省联通公司经营的移动电话入网费优惠期间标准调整为150元/户。SIM卡费及入网手续费减免幅度由省公司根据各地实际确定,报我局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