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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物价局关于河南鸿源电力燃料总公司电煤管理服务费收费标准的批复

河南省物价局关于河南鸿源电力燃料
总公司电煤管理服务费收费标准的批复
(豫价工字[2000]063号 二000年三月二日)


河南省电力公司:
  你公司豫电公司燃[1999]6号《关于河南鸿源电力燃料总公司燃料管理服务费收取标准的请示》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国家计划安排的煤炭,按实际到厂煤量每吨收取0.80元燃管开发服务费;河南鸿源电力燃料总公司自行采购的煤炭,包括汽运煤炭,按实际到厂煤量,每吨收取1.80元的燃管开发服务费。河南鸿源电力燃料总公司提取的燃管开发服务费标准在不突破上述标准25%以内由你公司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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