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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人民政府批转省建设厅《关于全省城市市政公用事业改革意见》的通知

  4.清扫保洁和垃圾清运要逐步建立竞争机制和实行有偿服务。按作业量、服务质量核定费用后,在系统内或社会上公开招标。承担环卫作业任务,对公共厕所设施可进行招标、拍卖,追求合理的经济效益。
  5.环卫设施设备建设实行国家、集体、个人多元化、多渠道的融资机制,做到“谁投资、谁管理、谁受益”。
  (六)城市园林绿化行业。
  1.按照“政企分开、政事分开”的原则,实现管理层与作业层分离。园林绿化管理部门与园林绿化事业单位、园林绿化企业彻底脱钩,园林绿化工程与抚育养护分开。
  2.对园林绿化工程,依据南木规格、成活率、土建工程等,实行质量评定,依此核拨园林绿化工程费。对园林绿化养护专业队伍,按照抚育养护工程量核拨费用,取消事业费补差。
  3.建立统一开放、有序竞争的园林绿化有形市场,实现园林绿化行业的社会化、市场化和专业化经营。
  4.提倡园林绿化投资的多元化,鼓励各种经济成分进入园林绿化领域。园林绿化的非公益性项目和竞争性项目,可以通过拍卖、出售、置换等方法,使国有资本一次性退出;现有的国有小企业要进一步实现转制,可通过承包、租赁、托管、国有民营和股份合作等多种形式,实现经营方式的多样化。
  5.支持园林绿化(集团)公司有效地拓展经营范围和业务,增强市场竞争能力和抗风险能力,以竞争求生存,以合作求发展,与系统外大型园林绿化骨干企业共同形成园林绿化行业的整体优势。鼓励和支持兴建跨行业、跨地区的园林绿化企业,可联合高校、区园林绿化单位、大企业内相关专业部门,共同组建园林绿化建设有限公司,开拓境外国林绿化市场。
  (七)城市市政行业。
  1.按照“政企分开、政事分开、管干分开”的原则,将目前的市政设施管理部门与市政设施维护、工程施工分开。
  2.市政设施管理部门要改变过去按人头拨款的方式,实行“以量定产、以质论价”。对所维护的任务量按国家标准定额核拨正常设施维护费用;对需中、小修的工程,实行按其破损程度、工程量、质量标准、完成时限核拨费用。
  3.打破市与市、市与区界限,组建市政工程集团公司。以资质等级较高的公司为主,大城市可将各区联合起来,中、小城市可自愿组合。
  4.市政设施管理部门分离出来的专门施工队伍,可组建联合体或参加集团公司,专门从事新建工程施工,实行市场化运作。
  5.市政设施维护和工程施工要建立竞争机制,按维护任务量和工程量在本系统内或社会公开招标,选择承揽单位或经营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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