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增设压感式商业零售普通发票。为了增强普通发票防伪性,适应经营者使用计算机开具发票的需要,方便纳税人,市局决定从2000年7月份开始陆续将原涂碳式商业零售普通发票改为压感式商业零售普通发票,原涂碳式商业零售普通发票可继续用完为止。
五、加大查处力度。加强普通发票的检查监督是保证发票管理法规能够认真贯彻执行的一项重要措施。为了保证发票检查工作到位,市局要求:
(一)要加强发票使用的日常管理和检查监督工作,把发票检查作为税务检查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扎扎实实地抓好发票检查工作。要认真执行普通发票验旧购新管理办法。对使用企业衔名发票的单位,每季度应对其发票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在再次审批印制前,必须对上次印制发票的使用情况进行清查。市局要求对发票领用户的发票使用情况检查每年至少一次,检查情况要有详细记录。
(二)要继续做好收缴代替发票使用的各种非法凭证的工作。对检查发现不按规定使用发票的都要按规定予以处罚。
(三)各基层局要按照市局《关于全面推开对商业销售收入开具普通发票税收管理工作的通知》(榕国税征[1999]27号)中提出的发票违章行为处罚幅度的指导性意见,认真做好发票违章行为的处罚工作。
(四)建立健全举报管理制度。举报电话要有专人值班,做好受理登记工作。对举报的发票违章行为,特别是管理消费者直接举报或市局转办的举报发票违章行为,要立即组织力量进行查处,并按时反馈查处结果。市局要求一般性发票违章当天查处完毕,涉及代开、虚开、倒卖发票等严重违反发票管理行为也要在限定的时间内查处完毕。
(五)对经税务机关多次处理仍不改正的可从重处罚。
六、在去年对我市大型商场销售商品实行逐笔开具发票管理办法的基础上,今年一方面要抓好大型商场发票管理的巩固和完善,另一方面要下决心,组织力量做好各专业批发市场、超市的发票管理工作,并逐步推行税控收银机和使用卷筒发票。
七、对采用“双定”征收方式的纳税人,要把普通发票管理与定额管理、纳税申报管理等结合起来,达到夯实税基、有效监控、增加收入。
八、为了使普通发票管理工作扎扎实实地开展下去,市局决定将普通发票管理工作作为今年目标考核的一项内容。各基层局要根据市局的工作要求,结合本地区实际,认真布置,狠抓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