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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关于昭平县机动车辆安全性能检测收费问题的批复
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关于昭平县
机动车辆安全性能检测收费问题的批复
(桂价经字[2000]106号 二000年三月二十八日)
贺州地区物价局:
转来昭平县机动车检测站《关于收取汽车、摩托车检测费的请示》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
同意昭平县机动车辆安全性能检测收费标准如附表。
二、
对初检不合格的车辆复检,可按附表规定标准收取不合格项目的复检费,但第三次及以后的复检不能再收费。
三、
洗车费。大车每辆6元,小车每车4元,摩托车每辆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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