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发挥价格作用,服务经济结构调整和科教兴省。实行农产品优质优价政策,引导农民生产质优价高的农产品,优化粮食种植结构,进一步拉开粮食品种差价、等级差价、季节差价。合理调整水利工程供水价格,积极促进水利产业化;适时调整部分城市自来水价格;进一步完善、规范城市垃圾处理收费。公路客运要根据不同季节、路线、车型,实行优质优价等政策。切实降低高新技术企业的缴费负担,降低高新技术产品的成本,促进我省高新技术产业的健康发展。适当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实行差别价格政策,适时调整各种大型医用设备的检查诊疗费,拉开不同级别医疗机构的价格水平。在规范教育培养成本构成、建立教育成本数据的前提下,按“优质优价”原则适当调整非义务教育学费标准,提高学费在教育生均培养成本中的比例。进一步完善高中缴费上学管理制度,更好地运用收费杠杆的调节功能,促进高中阶段教育的发展。继续调整大中专学费,同时适当拉开学校间的学费标准,促进大中专学校健康发展。放宽搞活民办高校收费,民办高校可以根据各自的生均教育培养成本和国家的有关政策规定,自主确定各自的生均教育培养成本和国家的有关政策规定,自主确定各自的学费标准。推进高校后勤服务社会化改革,全面落实《福建省公寓收费管理办法》,解决高校扩招中的学生宿舍“瓶颈”制约。
四、规范价格管理,大力服务于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依法全面清理在通货膨胀时期出台的价格政策,支持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为降低我省高耗电企业的生产成本,对年用电量在5000万千瓦时及以上用户,年用电量超过1998年的部分,继续实行优惠电价。适时调整大工业电价,降低全省大工业用电价格水平。主动为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提供价格信息咨询、价格鉴证等服务,所有涉及国有企业的价格事务服务收费均实行适当优惠。
五、继续整顿价格秩序。继续深化医药价格整顿和中小学教育收费整顿。全面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整改工作的意见》,在调查的基础上分期分批公布实行政府定价的药品零售价格;对经营者自主定价的药品实行差率管理;继续完善药品价格登记制度;制定医疗单位自制药品价格管理办法。落实《福建省医疗服务收费项目及标准的规定》,统一全省医疗服务收费项目、服务内容,制止各种乱收费。继续整顿小学、初中阶段各种乱收费,其中重点要整顿以“公助民办”为名实行一校两制、“民办二级学校”的高收费和以“捐资助学”为名降低录取分数的高收费;继续清理中央和上级规定以外的代办费项目,减轻学生家长的负担,贯彻落实好《
义务教育法》,确保适龄儿童上得起学。加大清费治乱减负力度,规范收费行为,重点整顿汽车购买、落籍、使用过程中的各项收费,取消各级政府违反国务院规定加收的各种收费项目;全面清理涉及公共汽车、电车、出租车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基金项目;清理整顿IC卡收费,切实制止各种借推行IC卡为名的乱收费行为;清理、规范以街道办事处为重点的行政事业性委托收费行为,实行被委托方亮证收费,公布收费项目和标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进一步规范路桥收费标准和收费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