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安部门立即在全省开展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坚决取缔“三无”(无特种行业许可证、无工商执照、无税务登记)烟花爆竹坊;对手续完备的烟花爆竹企业要进行检查整顿,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该停业整顿的坚决停业整顿,该吊销营业执照的坚决吊销营业执照,决不姑息迁就。各地要积极引导此类企业进行上档次的规模生产。
(二)公安交警部门要加大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力度,加强对国道、省道、高速公路和事故多发路段的监控,狠刹超载、超速、带病运行和无证驾驶等严重违章行为,坚决取缔无证、无照、无保险和超期车辆的行驶资格。
交通运管部门要抓好交通运输市场的整顿,严格把好运输经营资质审核关,营运线路审批关、驾乘人员培训关,运输站场管理关和车辆技术维护质量关,坚决纠正“以包代管”现象。
要加强城市交通安全秩序的管理工作,由公安交警牵头,会同建委、交通研究部署,抓好落实。
公路部门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完善我省境内道路标志、标线和险情路段的警示牌,安全防护的设置。对事故频发路段,要组织专家专项咨询整治改造。当前高速公路事故频繁,交警、路政、高速公路等部门要密切配合,采取有效措施,开展高速公路专项整治,刹住事故频发的势头。
(三)加强水上交通安全管理。内河航运由交通部门牵头,会同当地政府对渡口、渡船开展一次全面的安全检查和整顿,认真贯彻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交通部、国家经贸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船舶交通安全管理责任制意见的通知》(闽政办[2000]15号)。海运安全由海事部门牵头,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防患于未然。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都要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坚决杜绝重大水上交通事故的发生。
(四)加大火险隐患的整治力度。安办会同建委、消防、工商、石油等部门抓好液化气、石油站点的安全检查和整顿。对不具备基本安全条件和布局不符合安全要求,威胁公共安全的,要采取果断措施,该停止整顿的停业整顿,该查封的坚决查封,决不因小失大。
(五)安办牵头会同消防、工商、外经贸委、乡镇企业局等有关部门开展“三合一”厂房的再检查、再整顿,巩固已经取得的成果,坚决消灭死角。
(六)消防部门会同文化、电力、电信、金融等部门重点抓好公共场所、电力、电信枢纽,金融大厦、大型家俱市场、批发市场的防火安全。
(七)强化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继续抓好建筑市场和工程质量的清理整顿。建委会同教育部门加强对教学楼和校宿的安全质量检查。对前一段清理出来的工程质量问题和停建整顿项目要逐一落实措施。要强化施工现场安全监督检查,坚决制止“以包代管”现象,严肃查处无证设计,无证施工,严防假冒伪劣建材进入施工现场。所有工程竣工后,必须经建设部门组织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今后要建立健全工程项目的法人责任制、工程监理制和招投标制,严格落实工程质量终身负责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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