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
要强化生态意识,走可持续发展之路,真正把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作为发展绿色食品产业的一项根本性措施来抓。要充分贯彻执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依法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坚决制止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要深入实施森林、草原、农田保护工程,合理利用地下水,减少“白色污染”和农药残留污染,引导企业开展清洁生产,防止“三废”危害。有关部门要加强管理,严禁在绿色食品生产区域建立有污染的工业企业,严禁超标准排放废水、废气。环境保护部门要依法进行环境监控和管理,建立绿色食品生产保护区。各地区、各部门要加强环境保护方面的合作,相邻行政区之间要建立环境保护联防制度,切实负起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要不断加强环境保护的宣传工作,提高广大群众对保护环境重要性的认识。
三、关于发展绿色食品产业的保障条件
(一)加强领导,建立完善的管理体系
各级政府要把发展绿色食品作为促进全区经济发展的一项重大战略,纳入重要工作日程,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切实抓好。要本着有利于综合协调和指导的原则,设立由农业、畜牧业、林业、计划、财政、金融等部门组成的发展绿色食品领导机构,负责制定绿色食品产业政策,组织实施有关项目,综合协调和指导绿色食品经营生产;设立绿色食品专门管理机构,加强绿色食品的生产监控、质量认证、技术推广、人员培训等工作,研究制定统一、科学、实用的绿色食品生产技术规程、技术标准,保证绿色食品生产向规范化、标准化、科学化、法制化的方向发展。要组织协调质量技术监督、环境保护、工商行政管理等有关部门,建立完备的环境监测。产品质检和市场监督管理体系,加强对绿色食品生产的全程监控,重点加强对生产资料、生产技术标准、生产工艺过程、产品的质量标准以及产品的包装、贮运、保鲜技术等环节的监控,确保绿色食品生产的标准和质量。
(二)增加投入,建立多元化的投入机制
增加资金的投入,是绿色食品开发的重要支撑条件和基本保证。要坚持以企业和农民投入为主体,财政投入和信贷投入为导向,广泛吸引国内外资金,形成多形式、多层次、多渠道的绿色食品开发投资机制。要采取必要的扶持政策,鼓励农民增加对绿色食品生产的投入,提高生产的集约化水平。各级财政部门要积极支持那些市场前景广、科技含量高、区域牵动能力大的绿色食品加工龙头企业。农业开发资金要结合区域开发的实际,将发展绿色食品作为投入重点。自治区计委、科委、经贸委以及农业、林业、水利、畜牧业等方面的专项资金,也要向绿色食品开发适度倾斜,确保一定比例的投入。各级金融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对绿色食品开发项目的信贷支持力度,有计划地扶持一批市场前景好、发展潜力大的绿色食品生产基地和绿色食品加工龙头企业。要积极帮助和指导那些市场前景好、科技含量高并已形成产业化经营的绿色食品高新技术企业或企业集团改制上市,拓宽融资渠道。此外,还应制定一些相关的优惠政策,广泛吸引国内外客商来我区投资开发绿色食品产业,鼓励和引导有实力的企事业单位、个体私营企业将投资向绿色食品产业流动。
(三)加强合作,保障绿色食品事业的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