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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农业厅关于加快发展绿色食品产业报告的通知

  (二)奋斗目标
  充分依托生态环境优势,建设和发展一批绿色食品原料基地和龙头企业,培育出更多的名牌产品。近期重点开发牛羊肉、乳品、禽蛋、水产、小麦、大米、杂粮、矿泉水、饮料、蔬菜、瓜果、山野果、山野菜等绿色食品。力争到2005年全区绿色食品生产基地种植面积达到80万公顷,绿色食品占全区同类产品总量的30%以上。到2010年绿色食品生产基地面积达100万公顷,绿色食品占全区同类产品生产总量的50%。在努力实现上述目标的基础上,充分发挥绿色食品产业的延伸作用和辐射作用,以绿色食品为载体,进一步发掘独特的民族历史、民族文化等人文社会资源,将绿色旅游、绿色消费、绿色文化同绿色食品产业有机融合,形成相互促进的良性机制,共同构筑独具内蒙古特色的绿色产业。
  二、关于发展绿色食品产业需要采取的政策措施
  (一)建设高标准绿色食品原料生产基地
  本着市场牵动、科技先行、区域发展、规模推进的原则,根据各地自然条件和生产习惯,有计划地建设一批标准高、起点高、规模大、市场竞争力强的绿色食品生产基地。比如,以呼伦贝尔、锡林郭勒、科尔沁、乌兰察布、乌拉特和鄂尔多斯六大草原为依托的牛羊肉、乳品生产基地;以河套、土默川、西辽河、嫩江西岸平原为依托的小麦、大米、玉米、大豆、瓜果生产及加工基地;以达赉湖、达里诺尔、岱海等淡水湖为依托的水产品生产及加工基地;以大兴安岭为依托的矿泉水、饮料、山野菜、山野果生产及加工基地;以呼市、包头、赤峰、乌海等城市为依托的蔬菜、蛋、奶、禽生产及加工基地;在生态资源条件好的山区、草原、林区、湖区划定绿色食品生态保护区,发展AA级绿色食品生产基地;在生态资源条件较差的地区重点发展A级绿色食品基地。
  基地建设要与国家的西部开发战略相配合,与名、特、优、新农产品基地建设相结合,同步推进。同时要严格按照绿色食品生产标准,实行科学化管理,规范化生产。在建设内容上,依托绿色食品的主导品种,发展区域特色名牌产品,注重形成群体规模,从而确立在市场竞争中的地位。在具体实施措施上,突出加强绿色食品生产资料的推广应用,提倡生物多样性,减少化肥、农药的用量,增加有机肥的用量,利用生物农药防治病虫害,降低农药、化肥对环境的污染和破坏,降低生产成本,提高产品的质量和效益。
  (二)培养和建立一批现代化的绿色食品加工企业
  要根据生产和区位优势,建设和培育一批现代化加工企业,在肉类和乳品加工,面粉、淀粉和杂粮加工,饮料生产以及其他食品开发方面形成具有全国优势的绿色食品加工龙头企业。要突破行政区域、所有制、行业界限,逐步组建和培育一批绿色食品加工龙头企业集团,促进绿色食品向规模化、集团化、产业化方向发展,增强市场竞争力。要加快龙头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加强管理,正确处理产、加、销各方面的利益关系,采取签订购销合同、提供系列服务、实行价格保护、加工利润分成、股份合作等多种形式,使龙头企业与基地农户结成经济利益共同体,共担风险、共享利益,推动农业产业化进程。
  (三)大力开拓国内外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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