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全省村务公开工作要按照扎实推进、注重质量、务求实效的要求,重点加大对村务公开不及时、不规范、工作后进村的整治力度,确保全省村务公开的规范满意率保持在95%。各地要继续坚持对后进乡村的重点帮扶及动态管理制度。对在每次检查中,排在最后一位的乡镇和后三名的村,都要由县乡负责同志分包,进行重点帮助,限期解决问题。
各级党委、政府要加强对村务公开工作的领导和监督。县(市)委常委每人都要分包一个村的村务公开工作,明确任务职责,建立严格的责任制。对群众举报村务公开不及时、不真实的问题,乡镇党委、政府要及时调查核实,并责令村委会及时、全面、真实地向群众公开。
3、进一步规范完善村民会议制度、村民代表会议制度和《村民自治章程》,在推进村级民主决策和民主管理上实现突破性进展
村民会议是村级民主决策的主要形式,对本村村务享有最高决策权。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基本结束后,县乡党委、政府要指导和帮助村党支部和新一届村民委员会在今年上半年集中一段时间,把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制度建立和完善起来。要按照有关政策和法律的规定,结合本村实际,对村民会议的组成人员、职责权限、议事规则、工作程序、组织领导、活动方式等作出明确规定。凡是《
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河北省村级民主管理条例》明确规定应由村民会议讨论决策的事项,都必须经村民会议讨论决定,不得由村两委班子或授权村民代表会讨论决定。
村民代表会是村级民主决策民主管理的重要形式。人口较多或村民居住分散的村,可以按照有关法律和政策,建立村民代表会议。村民代表会议在村民会议授权范围内行使村级民主决策民主管理的权利。凡是建立村民代表会议的村都要按照有关法律和政策的规定,加强村民代表会的规范化管理,明确代表的任职资格条件、推选办法、名额、职责、任期、议事程序、议事规则、活动方式。采取多种方式,不断加强对村民代表、村务公开监督小组长、民主理财小组长的培训,提高他们参政议政的能力。
《村民自治章程》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综合性行为规范,是村级民主管理的主要形式。换届选举工作结束后,各地要抓紧做好制定和进一步完善《村民自治章程》的工作。健全和完善村民自治章程,要以县(市、区)为单位统一部署,在乡镇党委和村党支部的领导下和乡镇政府的指导下进行,由村委会具体组织实施。村民自治章程的主要内容应包括:村民的权利义务,村干部的民主施政守则,村级各类组织之间的关系和村内各项民主管理的内容及工作程序。制定村民自治章程必须遵守以下原则:一是内容符合党的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二是按照民主程序,经村民会议民主讨论通过;三是符合本村实际;四是通俗易懂,简便易行。今年第三季度集中一个月左右时间,在全省农村开展《村民自治章程》规范完善月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