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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企业重组、兼并、改制过程中工资关系划转有关问题的通知

陕西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企业重组、
兼并、改制过程中工资关系划转有关问题的通知
(陕劳发[20001]126号)


各地市劳动局、杨凌示范区人事劳动局、省级有关厅局:
  随着国有企业改革的深化,一批企业通过兼并、资产重组、建立企业集团等,使原来的产权关系、隶属关系都发生新的变化。为及时理顺各类企业工资管理渠道,指导企业及时建立适合本企业生产经营特点的工资制度,保证企业工资改革与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衔接配套,现就企业重组过程中工资关系划转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所有隶属关系变更后的企业和新组建企业(含军队、政法、武警系统移交地方的各类企业)都应于其隶属关系变更后的3个月之内到各级劳动部门办理工资关系划转手续,并同时办理新的《工资总额使用手册》。
  二、企业办理工资关系划转手续时应带以下资料:
  1、新组建或移交企业批文;
  2、营业执照;
  3、开户银行开户许可证;
  4、原隶属部门对划转企业职工人数、工资总额核定基数或划转意见;
  5、上年劳动情况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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