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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物价局关于同意仙居县对红砖暂按政府指导价管理的批复

浙江省物价局关于同意仙居县对红砖暂按政府指导价管理的批复
(浙价综[2000]113号 2000年4月3日)


仙居县物价局:
  你局《关于我局能否对部分建材产品实行指导价格的请示》悉。鉴于目前你县红砖供不应求,导致价格不合理上涨的实际,为确保移民安置工作的顺利进行,现根据我局“关于印发《浙江省商品和服务价格管理目录》的通知”(浙价综[1997]1号)精神,同意你县暂将红砖列入你县价格管理目录,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上述情况消除后,请你局及时报我局取消对红砖的政府指导价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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