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实施固定资产投资、建筑业、房地产业的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地质勘探、城市住宅和公用事业等统计数据;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有关统计基础工作;进行统计分析。 (八)贸易外经统计处
组织实施批发零售贸易业、餐饮业以及商品市场运行状况的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外贸、外资、对外经济合作及旅游等统计数据;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进行统计分析。
(九)人口和社会科技统计处
组织实施人口和劳动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人口、劳动力及其就业状况、从业人员和劳动报酬的统计数据;会同有关部门负责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执行情况的考评;组织收集、整理和提供社会发展和社会进步各项统计数据;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反映可持续发展战略、科教兴国战略实施状况;指导省级社会、科技主管部门和各市统计局对应统计业务;对妇女、儿童发展状况开展统计监测和评估;建立社会与科技统计监测指标体系及数据库,提供综合评价结果;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进行统计分析。
(十)人事处
负责局机关和指导直属单位编制、人事、劳资、培训、安全保卫工作;指导系统的精神文明建设;协同有关部门做好统计专业资格考试、职务评聘工作;组织、指导统计干部教育和培训业务;协助管理地级以上市统计局正、副局长;受委托管理广东国家城市、农村社会经济、企业调查队的人员编制;指导各市、县城市和农村社会经济及企业调查队正、副队长的任免和奖惩工作。
(十一)监察室(与纪检组、机关党委办公室合署)
负责局机关和指导直属单位的监察、纪检、党的建设、思想政治、宣传教育和工、青、妇等工作。
四、人员编制
统计局机关行政编制90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3名(不含纪检组长),正、副处长(主任)34名(含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后勤服务人员按机关行政编制10%核定事业编制9名。
为离退休干部服务的机构和人员编制按有关规定另行核定。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000年三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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