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农办、农牧
渔业厅关于全省清理乡村两级不良债务情况报告的通知
(黑政办发[2000]20号)
各行政公署,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直属单位:
经省政府同意,现将省农办、农牧渔业厅《关于全省清理乡村两级不良债务情况的报告》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00年4月17日
关于全省清理乡村两级不良债务情况的报告
省政府:
最近,我们组成联合调查组,对齐齐哈尔市、绥化地区的乡村两级不良债务现状进行了调查,并结合去年全省乡村两级不良债务清理统计结果,进行了综合分析,现将全省乡村两级不良债务情况综合报告如下:
一、乡村两级不良债务情况
我省清理乡村两级不良债务工作从1999年下半年开始,至1999年年未结束。通过清理,摸清了1998年末乡村两级不良债务的情况。
(一)乡镇级债权、债务现状。截止1998年底,全省乡镇级债权总额达18.3亿元,其中所属单位欠款8.62亿元,占债权总额的47.1%;外单位欠款4.43亿元,占债权总额的24.2%;个人欠款l.96亿元,占债权总额的10.7%;其他应收未收款3.29亿元,占债权总额的18%。乡镇级债务总额30.32亿元,平均负债264.58万元。债权债务相抵后,乡镇级净债务11.99亿元,平均净负债104.63万元。乡镇级债务主要是:银行贷款本息7.66亿元,占债务总额的25.3%;信用社贷款本息1.87亿元,占债务总额的6.2%;合作基金会借款本息0.99亿元,占债务总额的3.2%;单位借款本息5.98亿元,占债务总额的19.7%;个人借款本息2.96亿元,占债务总额的9.8%;其他应付未付款10.86亿元,占债务总额的35.8%。乡镇级债务主要用途是,兴办企业投资10.06亿元,占债务总额的33.2%;兴建公共设施投资4.93亿元,占债务总额的16.3%;弥补日常开支4.1亿元,占债务总额的13.5%;其他支出11.23亿元,占债务总额的37%。
(二)村级债权、债务现状。截止1998年底,全省村级债权总金额92.57亿元,其中所属单位欠款8.65亿元,占债权总额的9.3%;合作基金会存款1.03亿元,占债权总额的11%;个人欠款58.02亿元(其中村提留尾欠27.56亿元,乡统筹尾欠6074.41万元),占债权总额的62.7%;其他应收未收款24.87亿元,占债权,总额的26.9%。从典型调查分析看,村级无效债权平均达20%左右,全省村级实际有效债权为74.06亿元,村均有效债权为52.2万元。村级债务总额达98.13亿元,其中银行贷款本息10.83亿元,占债务总额的11%;信用社贷款本息10.69亿元,占债务总额的10.9%;合作基金会借款本息5.38亿元,占债务总额的5.5%;单位借款本息6.19亿元,占债务总额的6.3%;个人借款本息33.22亿元,占债务总额的33.9%;其他应付未付款31.82亿元,占村级债务总额的32.4%。在村级债务总额中,高于国家利率的负债为20.59亿元,占村级债务总额的21%;高于国家利率借款利息5.3亿元,占应支付借款利息的43.L%。全省村级债务主要用途是,生产性支出25.27亿元,占债务总额的25.8%;公益性支出15.47亿元,占债务总额的15.8%;管理费开支4.43亿元,占债务总额的4.5%;垫付各项税费12.55亿元,占债务总额的12.8%;其他项目40.41亿元,占债务总额的41.1%。全省村级资产负债率为55.8%,村均负债69.17万元,农民人均负债563元。村级有效债权与债务相抵后,净债务为24.07亿元,村均净债务16.97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