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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物价局关于调整黄河游览区门票价格的批复

河南省物价局关于调整黄河游览区门票价格的批复
(豫价房字[2000]100号 二000年四月六日)


郑州市物价局:
  你局郑价金字[2000]03号《关于调整黄河游览区门票价格的请示》收悉。根据《国家计委游览参观点价格管理办法》的规定,为促进黄河游览区旅游业的健康发展,经研究同意将景区门票价格调整如下:
  一、景区门票价格由现行20元/人次,调整为25元/人次。
  二、其它价格及收费政策规定仍按豫价房字[1997]357号文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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