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夹
法搜网首页
河南省物价局关于调整黄河游览区门票价格的批复
河南省物价局关于调整黄河游览区门票价格的批复
(豫价房字[2000]100号 二000年四月六日)
郑州市物价局:
你局郑价金字[2000]03号《关于调整黄河游览区门票价格的请示》收悉。根据《国家计委游览参观点价格管理办法》的规定,为促进黄河游览区旅游业的健康发展,经研究同意将景区门票价格调整如下:
一、
景区门票价格由现行20元/人次,调整为25元/人次。
二、
其它价格及收费政策规定仍按豫价房字[1997]357号文执行。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
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
法搜 CopyRight © 2008
www.fsou.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