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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物价局关于城市道路临时占道停车收费标准的批复

海南省物价局关于城市道路临时占道停车收费标准的批复
(琼价营字[2000]72号 2000年4月10日)


海口市物价局:
  报来《关于城市道路临时停车实行咪表计时服务管理收费标准的请示》(市价字(2000)23号)悉。为加强城区停车规范化管理,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海口市城区道路部分路段汽车临时占道停放实行咪表计时服务收费,收费项目为:临时占道停车费。列为经营服务收费管理。各路段收费标准如下:
  1、一类路段收费标准为:每车位每30分钟收取人民币2.5元。具体路段为:解放西路、中山路、博爱路。
  2、二类路段收费标准为:每车位每30分钟收取人民币2元。具体路段为:沿江二东路、沿江三东路、沿江三西路、白龙路、义龙西路、南航东路、国贸大道、龙华二横路、机场东路、八灶路、海景路、滨河路、玉河路、文明中路、玉沙路。
  3、三类路段收费标准为:每车位每小时收取人民币2元。具体路段为:金龙路。
  以上一、二类路段计费不足30分钟的,按30分钟计算,三类路段计费不足1小时的,按1小时计算。
  二、军警车辆、救护车辆和市政工程施救车辆免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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