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贯彻国务院关于《违反行政事业性
收费和罚没收入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行政处分暂行规定》的通知
(渝办发[2000]47号)
国务院关于《
违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行政处分暂行规定》(国务院令第281号令)于2000年2月1日颁布施行。为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第281号令,严肃财经纪律,全面落实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经市政府同意,现将贯彻意见通知如下:
一、广泛宣传,深化思想认识
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是党中央、国务院为整顿财政分配秩序,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作出的一项重要举措。国务院第281号令的颁布实施,为落实“收支两条线”规定,查处违反“收支两条线”规定行为,提供了法规上的依据。国务院第281号令的颁布实施,将有利于执收执罚部门依法行政和公正执法;有利于严肃财经纪律,确保“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的落实;有利于加强廉政勤政建设。各级政府和执收执罚部门要充分认识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彻底改变过去对“收支两条线”的模糊看法和视预算外资金为部门自有资金的错误认识,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工作紧迫感,扎扎实实地抓好国务院第281号令的贯彻落实。市级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国务院第281号令的颁布实施,迅速开展宣传教育,通过新闻媒体、简报、工作会议、办学习班等形式,使广大干部特别是执收执罚部门的同志自觉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第281号令,做到依法行政,公正执法。
二、加强领导,制定工作措施
各级政府要把贯彻国务院第281号令列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要内容,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要强化主管机关和有关领导的责任制,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分管领导要直接抓;要明确有关部门的分工职责,严格实行责任制。各地区和所有具有执收执罚职能的部门都要按照市政府的统一部署,结合本部门情况,制定出贯彻国务院第281号令的措施,确保国务院第281号令得到不折不扣地执行。各级政府和部门领导要加强对贯彻执行国务院第281号令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国务院第281号令的贯彻落实。
三、明确责任,加强协调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