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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邮电管理局、省物价局关于调整云南省部分地市市内电话月租费标准的通知

云南省邮电管理局、省物价局关于调整
云南省部分地市市内电话月租费标准的通知
(云邮电局联发[2000]180号 二000年四月七日)


保山地区、曲靖市、红河州、昭通地区电信局、物价局:
  根据云南省物价局、云南省邮电管理局云局联发[1995]210号文件的规定,鉴于保山市、宣威市、个旧市、开远市、昭通市电信局交换机容量超过5万门的实际,同意将上述5市市内电话月租费由12元/月调整为15元/月,中继线月租费36元/月调整为45元/月。其中保山、宣威两市月租费调整工作自2000年4月起执行,个旧、开远两市月租费调整工作自2000年5月起执行,昭通市月租费调整工作自2000年6月起执行。请提前向用户做好宣传工作,确保调整工作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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