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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物价局、重庆市财政局关于重庆市巴南区丰盛镇中学学生公寓收费标准的批复

重庆市物价局、重庆市财政局关于
重庆市巴南区丰盛镇中学学生公寓收费标准的批复
(渝价[2000]202号 二000年四月十三日)


巴南区物价局:
  为了改善学生的住宿条件,保证学生的身心健康,更好地对学生的学习、行为习惯进行有效管理,你区丰盛镇中学校自筹资金34万元,新建竣工一栋学生宿舍。该宿舍建筑面积为892平方米,40间房间。经研究,同意该住宿楼实行公寓式管理,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学生公寓必备条件
  每套房间住8人,每生使用面积3平方米,每室配备有电扇2把、日光灯2盏、盆架、晾衣绳,窗户应挂窗帘,每生配备有床、棕垫、竹席、垫絮、床单、蚊帐、桌凳、放物柜、挂物钩等学生日常生活用具。每层楼两侧各配备一个卫生间,一个盥洗室,水电设备齐全,学生公寓配备专门管理人员,24小时值班,加强学生公寓的管理。
  二、学生公寓收费标准
  1、初中属义务教育,一般不搞学生公寓,个别学生及家长自愿要求的,可按每生每期50元收取住宿费。
  2、高中每生每期收取住宿费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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