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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调整导游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

陕西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调整导游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
(陕价费调发[2000]52号 2000年4月12日)


省旅游局,各地、市物价局、财政局及杨凌示范区经贸局:
  省旅游局《关于申请提高导游资格考试考务费的函》(陕旅教字[2000]47号)收悉。根据国家有关资格考试收费的规定,并考虑我省近几年来导游资格考试的费用收支情况,经研究,对我省导游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作适当调整。调整后的导游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为40元/人·科(共5科)。
  上述收费标准为考试单位向报考个人收取的最终费用,除此之外,不得加收其他费用。导游资格考试收费属事业性收费,收费收入执行预算外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实行“单位开票,银行收款,统一开户,收支统管”的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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