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物价局关于制定宁夏
邮政储汇局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
(宁价(经)发[2000]71号 二000年四月二日)
宁夏邮政储汇局:
你局《关于申请物业收费标准的报告》(宁邮储[2000]22号)收悉。根据自治区物价局、建设厅颁布《宁夏回族自治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暂行办法》(宁价经发[1999]50号)文件规定,并结合你局物业管理服务的情况,经研究,现通知如下:
一、物业管理的范围和内容
1、范围为办公楼、建筑面积2000平方米;
2、物业管理服务内容:(1)室内外清洁卫生;(2)会议室内的清洁卫生;(3)办公室开水供应;(4)卫生间的清洁;(5)会议服务;(6)门卫;(7)职工洗澡。
二、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