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物价局、邮电管理局关于
无线市话资费标准的通知
(甘价费[2000]69号 2000年4月12日)
各地、州、市、矿(场、厂)区物价处(委、局)电信局:
为了满足广大用户对电信业务多层次的需求,充分利用现有通信网络资源,决定开放无线接入市话(简称无线市话,俗称“小灵通”)业务。现将资费标准通知如下:
一、无线市话业务资费标准(试行)
(一)初装费500元/部,执行时可上下浮动20%。
(二)月租费
1、省会兰州市20元每部;
2、地市州(不含兰州)15元/部;
3、县(市、区)12元每部。
(三)通话费
1、本地网营业区内每3分钟1次,每次0.2元,不足3分钟按3分钟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