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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物价局关于2000年烟叶收购价格的通知

广东省物价局关于2000年烟叶收购价格的通知
(粤价[2000]84号 二000年四月十日)


韶关、梅州市及有关县(市)物价局:
  根据《国家计委、国家烟草专卖局关于2000年烟叶收购价格政策的通知》(计价格[2000]68号)精神,现就我省2000年烟叶收购价格问题通知如下:
  一、我省今年烟叶收购价格要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2000年农业和农村工作的意见》的精神,在烟叶收购中切实做好按质论价、优质优价工作,鼓励农民加强管理,生产优质烟叶,稳定和增加收入,促进农村经济发展。
  二、我省今年烟叶各等级收购价格基本稳定在去年下达的价格水平;为促进烟叶收购结构的合理调整和优化,适当调低小部分下等烟叶收购价格(详见后附广东省2000年烟叶收购价格表)。
  三、根据我省现行价格管理目录规定,烟叶调拨价格列为省级政府定价,我省今年初(复)烤烤烟、机烤片烟的产地调拨价格另文下达。
  为制定好我省今年初(复)烤烤烟、机烤片烟各等级的产地调拨价格,请各产地市、县物价局根据省下达的各等级烟叶收购价格,做好产地县(市)初(复)烤烤烟、机烤片烟的各等级产地调拨价格的测算工作,并把测算结果和各等级烟叶产地调拨价格意见,于5月15日前书面报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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