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撤销流花地区管理委员会、
广州火车东站地区管理委员会的通知
各区、县级市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各单位:
为适应我市中心城市发展需要,进一步推动城市管理体制改革,做好流花地区、东站地区各项管理工作,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2000年4月1日,撤销流花地区管理委员会、广州火车东站地区管理委员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撤销流花地区管理委员会、广州火车东站地区管理委员会后,按属地管理的原则,流花地区按现行政区划移交越秀区、荔湾区、白云区政府管理;东站地区移交天河区政府管理。
二、流花地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成建制移交越秀区政府接收管理,广州火车东站地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成建制移交天河区政府接收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