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公安厅关于2000年全区创建平安大道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3、加强高速公路交警队伍的硬件设施建设,营房建设、装备配备要按照1994年公安部下发的《高速公路交通警察队人员装备标准(试行)》执行。
  4、创建活动要把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特别是重大恶性交通事故作为当前高速公路交通管理的首要任务。提高在夜间和雾、雪、雨等恶劣天气条件下保障交通安全的能力。高速公路交警部门要与当地气象部门建立相互联络和信息通报制度,畅通信息渠道,及时掌握有关气象信息特别是恶劣天气的预报信息,做到恶劣天气来临时早知道、早部署警力、早采取措施。要建立恶劣天气情况下有针对性的巡逻、接警、出警、处警等勤务制度和快速反应机制,制定完善的交通管制预案,并使之制度化。
  5、加强行车秩序管理。把超速、不按规定超车和停车、灯光不全、不系安全带等违章行为发生率控制在10%以下;基本杜绝行人、非机动车和禁止驶入高速公路的机动车上路。
  6、高速公路治安管理工作要以防范打击车匪路霸为重点,建立和完善以公路巡警队为主体、以沿线公安机关为依托的高速公路治安防控网络。高速公路交警部门与沿线公安机关要在处置突发事件、职责权限、案件管辖和移交等方面,建立有效工作制度和信息联通机制。在高速公路各出入口要设立固定的治安岗亭,实现24小时值班。
  7、高速公路交警部门要积极、主动加强与高速公路管理机构的联系,建立工作协调制度,充分利用高速公路报警、监控、通讯及情报信息系统。
  8、高速公路沿线村庄、学校全部要建成“交通安全村”、“交通安全学校”,村民(学生)不发生涉车、涉路违法犯罪行为,天翻越高速公路、在高速公路上逗留的现象。
  9、高速公路交警大队要有行之有效的便民服务措施,巡逻车要配备相应的服务工具,普遍与医疗救护部门建立交通事故紧急救援联动的伤员抢救“绿色通道”。
  10、加强对服务区的治安检查和管理。
  (三)其它地、市创建路段
  1、参照南宁至百色、南宁至梧州、桂林黄沙河至阳朔三条公路平安大道的创建目标,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创建目标。在1999年本地选定路段继续开展创建活动,力争在2000年底前基本达到自治区公安厅直接抓的三条公路的创建目标,使创建路段的交通和治安状况有明显的改善。
  2、在解决当地存在的影响交通、治安突出问题上取得显著成效。
  四、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组织动员。从2000年4月起,深入调查交通治安状况。各地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细致的创建工作方案。


第 [1] [2] [3] [4] [5] 页 共[6]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