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财政厅、省物价局关于核定《体育经营
许可证》、《体育经营临时许可证》、《体育经营
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证》工本费收费项目及标准的批复
(黑财综字[2000]15号 2000年4月13日)
省体委:
你委《关于体育经营证件价格的请示》(黑体字[1999]33号)收悉。根据《
黑龙江省体育经营活动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鉴于台球、保龄球等项目已归属体育主管部门管理,为了加强对体育经营活动的管理,规范收费行为,经研究,同意收取所申请项目费用。现就有关收费问题批复如下:
一、《黑龙江省体育经营许可证》、《黑龙江省体育经营临时许可证》(含正本、副本)每套4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