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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旅游局、中共海南省委宣传部、省文明委办公室等关于开展旅游市场综合治理的通知

  5、查处价格违法的行为。包括:不执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行为;不明码标价行为;乱涨价、乱收费行为等。主要查处旅行社、旅游饭店等旅游企业采取低于正常成本价竞销,降低服务质量的违规行为。
  6、查处不规范操作和违规行为。主要是旅行社增设部门对外承包,未按规定签订旅游合同,没有行程计划表或安排团队到非旅游定点单位活动和消费;旅游购物商场、民族歌舞点以高回扣争客源;旅游饭店、餐馆降低服务质量标准;各类旅游企业作虚假宣传;导游司机人员擅自减少服务项目,改变行程、服务态度恶劣、收取高额回扣和以欺骗方式误导旅游者消费等。
  7、检查是否建立服务质量体系,各项服务管理制度是否充分考虑消费者的利益。消费者的投诉是否及时得到处理,满意度如何。
  三、旅游市场综合治理的检查方式
  集中时间(即4月20日至6月20日两个月时间),集中力量(各有关部门派员组成检查组)采取重点检查和日常检查相结合、集中检查和分散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4月中旬召开旅游市场综合治理领导小组会议,具体部署综合治理工作。从4月20日起集中10天,由省旅游局牵头,省委宣传部、省文明办、省公安厅、省交通厅、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省技术监督局、省物价局派员组成若干检查组,重点对海口、三亚、兴隆等地区的旅游市场和旅游企业明查暗访,查处旅游违法违规行为。
  计划每月安排10天时间集中突击检查,根据专项治理内容灵活进行。每次检查告一段落,及时总结,通报情况。
  各市县要积极配合全省集中检查,同时根据本市县的旅游市场实际情况,抓好日常的监督和检查;各有关部门根据工作职责,针对性地开展旅游市场的专项检查,以形成旅游市场综合治理的合力,使旅游市场突出存在的问题得到及时处理。
  四、旅游市场综合治理的组织领导
  成立全省旅游市场综合治理协调小组,组长由省旅游局局长陈川民担任,副组长由省委宣传部副部长周文彰、省文明办主任朱寒松、省公安厅副厅长朱旭、省交通厅副厅长戴启元、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局长张琦、省旅游局副局长韩积光、省技术监督局副局长叶振兴、省物价局副局长刘善义担任。协调小组下设办公室,主任由韩积光兼任,副主任由省旅游局旅行社饭店管理处处长邢浩福、省旅游局质量监督管理所所长胡月明担任,负责综合治理的日常工作。协调小组指导全省旅游市场综合治理的工作。省旅游市场综合治理协调小组办公室电话:5358505,省旅游投诉电话:80087681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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