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旅游局、中共海南省委宣传部、省文明委
办公室等关于开展旅游市场综合治理的通知
(琼旅发[2000]11号 2000年4月14日)
各市县旅游局、市县委宣传部、文明办、公安局、交通局、直属工商局、技术监督局、物价局:
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和各有关部门的支持下,我省旅游业发展迅速,为经济建设和改革开放作出了积极的贡献。但是,一些单位和个人无视国家和我省法律、法规,以种种不规范乃至违规行为扰乱了旅游市场秩序,侵犯了守法经营旅游企业和旅游者合法权益,损害了海南旅游形象。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书记杜青林的批示精神,进一步加强对全省旅游市场的管理,树立海南旅游良好形象,省旅游局、省委宣传部、省文明办、省公安厅、省交通厅、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省技术监督局、省物价局决定,从4月20日至6月20日,在全省开展旅游市场综合治理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旅游市场综合治理的目的
这次旅游市场综合治理的目的,是针对我省旅游市场突出存在的问题,集中旅游、宣传、文明办、公安、交通、工商、技术监督、物价等职能部门的力量,组成专门队伍对重点地区的旅游市场、旅游企业进行突击检查,稳、准、狠地打击违法经营、违规操作、扰乱旅游市场的害群之马,进一步巩固和扩大我省近年整治旅游市场的成果,通过更好地规范旅游市场,为旅游企业和旅游者营造良好的旅游环境,为把海南建设成为中国旅游强省和亚洲最佳、国际著名的热带海岛旅游度假胜地创造条件。
二、旅游市场综合治理的主要内容
1、打击“五无”:无证、照经营旅游业务;无导游证从事导游服务;无旅游车牌经营旅游客运业务;无旅游司机上岗证从事旅游客运服务;无经纪资格证书从事旅游中介活动。
2、查处超范围经营。主要是超越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许可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的经营范围经营旅行社业务的行为。主要包括:非旅行社的单位经营旅行社业务;旅行社未经批准擅自经营出国(境)旅游业务;国内社擅自组织接待境外旅游团队。
3、打击“黄、赌、毒”。按规定从严查处旅游景区(点)、旅游饭店、旅游餐饮点、民族歌舞点等旅游企业提供或开设赌场,销售非法出版物,以及通过色情内容招徕游客等违法行为。
4、查处假冒伪劣旅游商品。主要查处旅游定点购物商场、旅游景区(点)商场、旅游饭店商场经销假冒伪劣旅游纪念品、商品的行为,保护旅游消费者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