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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物价局关于进城许可证工本费问题的批复
浙江省物价局关于进城许可证工本费问题的批复
(浙价费[2000]158号 2000年4月21日)
温州市物价局:
你局“关于要求核定‘进城许可证’工本费的请示”(温价费[2000]83号)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国家机关职责范围内办理公务和业务不得收费。你市人口控制办公室对符合政策规定进入市区和农转非人员办理农转非进城手续,属国家机关职责范围内办理公务,不得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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