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物价委员会关于核定“龙旺花园”、
“鸿城花园”和“鸿裕花园”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
(榕价房字[2000]24号 2000年4月17日)
福州新三泽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要求核定龙旺花园、鸿城花园和鸿裕花园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的报告”悉。根据省物委闽价(1999)房字443号《福建省物业管理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和市物委榕价房字(2000)4号文件精神,经考核,现对你公司管理的“龙旺花园”、“鸿城花园”和“鸿裕花园”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通知如下:
一、综合管理服务收费:
(一)龙旺花园:收费等级为二级。
1、住宅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下同)0.42元;
2、商业店面每月每平方米1元。
(二)鸿城花园:收费等级为二级。
1、住宅每月每平方米0.40元;
2、商业店面每月每平方米1元。
(三)鸿裕花园:收费等级为二级。
1、住宅每月每平方米0.50元;
2、商业店面每月每平方米1.25元。
以上综合管理服务费均已包含公共水电费(含温泉水),不得再向物业产权人、使用人收取公共水电费。
二、停车管理费:
1、私家车库有停放汽车的每月每间20元。
2、小区院内车场汽车临时停放每辆次3元,过夜停放每辆次5元,按月停放每月每辆60元;摩托车临时停放每辆次0.50元,过夜停放每辆次1元,按月停放每月每辆20元;自行车临时停放每辆次0.20元,过夜停放每辆次0.50元,按月停放每月每辆6元。
三、房屋装修垃圾清运费:住宅内无隔墙的每单元200元,住宅内有隔墙的面积100平方米以下的每单元400元,面积100平方米以上的每单元500元;商业店面每平方米4元。如住户无装修或自行将垃圾运走的,应予退还垃圾清运费。
四、水电周转金:用电未实行一户一表的,住宅每单元200元,商业店面每平方米3元。用电实行一户一表后应退还业主。
五、你公司应负责提供如下管理服务:
1、保证楼宇的安全使用,监督业主(住户)按规定装修使用楼房;
2、公共环境卫生:包括打扫公共走廊、楼梯、通道、周围道路、上下水道、外墙清洗、公共水池、水塔的清洗消毒以及清运垃圾等;
3、水电供应、机电、消防设备以及其它公共设施的日常维修、保养;